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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2025年山西省公安厅证照制作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25-05-13 1410人浏览 来源:山西省公安厅

现将我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名单

根据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结果,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我单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

地点:山西省公安厅证照制作所长风办公区313会议室

(地址:太原市太榆路6号)

三、提交材料

(一)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三)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四)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五)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

(六)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三)本次资格复审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招聘公告执行。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51-7387393

山西省公安厅证照制作所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山西省公安厅证照制作所

2025年5月9日

原文标题:山西省公安厅证照制作所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原文链接:https://gatgw.shanxi.gov.cn/xwzx/gsgg/202505/t20250509_98314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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