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新熠学校为张家界市教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满足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张组发〔2019〕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教育系统为市新熠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相关规定,成立2025年张家界市教育局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机关党委,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结合;
(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的单位为市新熠学校,为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计划共15名。选调岗位要求详见《2025年张家界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选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四、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职位的具体报名范围详见附件1表中的“面向范围”栏。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精神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在现单位工作满两年以上,新提拔(晋升职务、职级、职员)的需在现岗位任职满一年;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符合选调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7.具备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符合选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见习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8.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如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须于2025年8月20日前取得;
9.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工作经历、服务期限、任职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25年8月2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信息,通过以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http://jyj.zjj.gov.cn/);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zjj.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pks.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3457”进行注册报名。
2.报名时间
2025年8月4日上午8:00至8月8日下午18:00。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考生在招聘公告规定的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间内,用电脑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准确、诚信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证件照片以及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下同)、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在公办学校在编在岗工作3年以上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原件扫描件→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即报名成功。
(四)提交报名信息要求及注意事项
1.提交报名信息材料
(1)《2025年张家界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学信网系统等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3)编制身份证明材料:现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教师资格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5)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2024年暂未完成年度考核的,由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年度考核称职(合格)证明;
(6)工作经历证明,由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仅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需加盖现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原件现场资格复审查再提交)。
2.提交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岗位要求,准确、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弃考。
报考人员若对招聘岗位的报考岗位要求有疑问或网上报名未通过的,必须在网上资格初审结束之日(2025年8月9日上午12:00)前可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否则逾期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证明、材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期间,报名网站即时公布各招聘岗位报考信息。
3.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2025年8月4日8:00至8月9日12:00,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审查时,要认真履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认真查验核实报考人员上传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出具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未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随意放宽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五)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8月13日上午9:00-8月16日上午9:00。完成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通过网上报考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站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按时按要求参加笔试考试。
(六)考试
1.笔试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方式及内容
(1)笔试内容与分值:笔试主要测试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5年8月1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为准。
(3)笔试地点:在张家界市区设置考场,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3.面试
面试由张家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选调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选调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经核减选调计划后,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放弃面试资格的申请书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主要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4.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实际得分排名。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7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将毒品检测项目纳入本次公开选调体检范畴,毒品检测且复检呈阳性的人员,将不予选调。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3.考察。考察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应认真审查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重点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
体检或考察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由市教育局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调动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后按照程序上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应当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流动调配手续,调动后按选调单位岗位办理聘用,不保留原岗位、职务、工资待遇。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选调考试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公告(网址:http://jyj.zjj.gov.cn/),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公开选调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对在本次公开选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本次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0744-8223922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4-822991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44—8228097
九、本次公开选调公告的未尽事宜,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湘组发〔2015〕26号和张组发〔2019〕2号执行。
十、本次公开选调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张家界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2.2025年张家界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选调)教师报名表
3.202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界市教育局
2025年7月29日
原文标题:2025年张家界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jyj.zjj.gov.cn//c2123/20250729/i1094692.html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和《桂东县人才服务管理办法》(桂办发〔202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5年桂东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计划
(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名,具体招聘引进岗位、计划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
(三)招聘引进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引进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9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请报考人员自行在湖南省2025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下载)。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由招聘引进单位提出意见报桂东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
(4)2025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招聘引进单位审查,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面向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届、2024届、2025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3届、2024届、2025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引进程序和办法
招聘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准考证领取。
(1)报考采取“笔试+面试”岗位的人员:2025年8月15日上午08:30至下午17:30;郴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933会议室(市内乘坐59路、105路公交车到市政务中心南下,市内乘坐21路公交车到学院路下,沿郴县路走200米左右可达)。
(2)报考采取“面试”岗位的人员:领取时间、地点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另行公告。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对招聘引进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引进公告,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引进单位。
(4)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并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在委托书上。
(5)此次招聘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名或报名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引进计划,取消招聘引进计划岗位于2025年8月11日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时,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须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电子证件照片4张(两张粘贴在报名表贴相片处,两张背面写好报考岗位和姓名粘贴在其中一张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
(4)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带二维码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5)凡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服务期限和试用期限的报考人员须注明服务期、试用期是否已满(附件3);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引进岗位条件、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1.笔试对象。报考采取“笔试+面试”岗位的人员。
2.笔试科目。招聘笔试科目为一科,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2025年8月16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公布。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公布。
8.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为55分。笔试成绩低于55分(不含)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报考采取“面试”岗位的人员;采取“笔试+面试”岗位的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方式采取实际能力测试(口述回答)。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五)综合成绩与排名。
1.采取“笔试+面试”的岗位:
(1)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考官组对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考官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面试考官组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2.仅采取“面试”的岗位:
(1)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成绩排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考官组对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考官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面试考官组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考生的考试成绩与排名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另行公告。
(六)体检
1.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桂东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另行公告。
4.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者,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入公示程序。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招聘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桂东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桂东县人社局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引进单位,招聘引进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桂东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由桂东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引进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引进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含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准考证,电子证件不视为有效证件,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引进纪律,诚信参与招聘引进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引进工作由桂东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751716,0735-8628501。
六、招聘考试服务
(一)政策考务咨询电话:桂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8631952,桂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8630878。
(二)本公告中招聘引进程序由桂东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引进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桂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5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2.2025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桂东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9日
原文标题:2025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原文链接: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5/content_3917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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