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重要指示要求,畅通基层干部成长和选拔录用通道,2026年度我市将采取组织推荐、统一招考、择优录用的办法,实施面向优秀本土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推荐
面向优秀本土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采取先组织推荐,后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状况,对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名单。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
(一)推荐人选的范围
现任职且任职3年以上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在当地现任职且任职5年以上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当地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社区工作的优秀社区工作者,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可以报考所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相应职位。
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可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1月。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列入推荐人选。
(二)推荐人选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三)推荐程序
二、招考程序
(一)报名程序
对招录职位和招考公告中的学历、回避情形、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进一步咨询了解的,请推荐人选直接与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联系。
面向本土人才招录公务员职位,不接受未经组织推荐、审核的个人报名。推荐人选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组织推荐、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
12月7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7日下午14:00-17:00 申论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公共科目笔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次考试在聊城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综合成绩,在灯塔—聊城组工网“公务员工作”专栏上予以公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还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所有人员平均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工作原则上在确定考察人选后30日内完成。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报考人员放弃或因体检考察问题形成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三、公示和报到
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灯塔—聊城组工网“公务员工作”专栏及其工作所在乡镇(街道)、村(城市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或录用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要求报到的,取消录用,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四、试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试用期内,招录机关应当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和教育培养,并按有关规定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特别提示: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电话:
中共东昌府区委组织部:0635-8418617
中共茌平区委组织部:0635-4260860
中共临清市委组织部:0635-2326507
中共冠县县委组织部:0635-5233068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0635-7310127
中共阳谷县委组织部:0635-6212921
中共东阿县委组织部:0635-3289209
中共高唐县委组织部:0635-3950816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0635-8511757
报名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635-8287619
招录工作监督电话:0635-8260985
附件:
2.2026年度聊城市面向优秀本土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聊城市公务员局
2025年11月
原文标题:2026年度聊城市面向优秀本土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lczgw.gov.cn/32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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